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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s963

从法律职业的角度来看面包车拉货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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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1 21:36: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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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1 23:3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的问题还是老百姓要提高法律意识,大家都能懂点法,那些官僚们就不敢那么猖狂了,别的办法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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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1 23:3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扬州人 发表于 2010-9-10 00:47
哥别愤青 我雇你100块一天  去 游 行 (非 打 杀 抢 烧  非 暴 力 游 行) 你敢陪我去吗?

若是随机性 ...

关键的问题还是老百姓要提高法律意识,大家都能懂点法,那些官僚们就不敢那么猖狂了,别的办法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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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14:59: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大学生呢,五菱车跑长安论谈来说,想不通啊哈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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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15:4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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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20:4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开面包的人没有人大代表!代表们开奔驰宝马奥迪了,如果有开微型面包的就好了,就有立法提案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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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3 00:56:5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面包车拉货属于  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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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3 17:51: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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