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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奔熄火的问题就此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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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6 22:3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长安奔奔空档熄火的问题已有不少网友反映了,而且是个顽疾。切以为作为一台新研发的车,有些小问题在所难免,但熄火却关系到行车安全的大事!为此摆下一擂台,以期引起奔奔宝宝的重视,只是因为奔奔宝宝乃长安之员工耳!即使用词有些过激,也是情理之中,作为长安一名员工,难道就因为在下一句用词不当,得罪了宝宝大人就准备拂袖而去?这是一名长安员工的素质吗?要知道,我不管你在厂里任何职务,也不管你是不是出于个人热心而在坛子里回答网友的问题,在我看来,你却代表了长安厂!!!!!我不知你是否意识到这样一个问题:我是你厂的消费者!你既来到此论坛,就应该代表你厂的态度,消费者是上帝虽谈不上,但消费者反映问题这么久了,你也该对熄火之事作一个明确的回答吧?就因为我的言词过激,你就揪着不放(我还在后面跟贴表示道歉了!),那奔奔车出了这个问题你为什么不揪着不放???

       另外,也提醒下各位车友:当你的车问题多多,甚至关系到你的安危及生死时,你是什么态度?你是否站在消费者的立场还是站在厂方的立场上看待这个问题?诚然,奔奔宝宝在坛子里热心回贴,理应赞赏,但一旦亮出了厂内职工的身份,则理应站在负责任的立场上为奔友解决问题。按理,影响到安全的汽车隐患,厂方理当召回了,但一直到现在也拿不出解决办法,也没有对消费者作出任何承诺,难道这是正常的做法?!

       大家看到了奔奔宝宝热心的一面,却没有看到他是厂方代表一面。作为长安厂负责任的一名优秀员工(牺牲休息时间来逛论坛,不可谓不优秀吧?)难道就是这种态度?不说买的是高档商品-----汽车,就算买个什么不值什么钱的也不会有什么安全隐患的东东,出了问题,对他厂里(或公司里)的一名员工发发牢骚,如果这名员工是对他的工厂(或公司)是负责任的,且是热爱的,这种作为难道是正常的吗?

       我对长安厂感到无奈......对长安人感到无奈......

       我对众车友的态度感到悲哀......

       我不知道中国的消费者何时才能直起腰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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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6 22:4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顺便再说一句:老晏也不要去退车了,否则就更大逆不道了,呵呵,还有车友要去堵门:o 那还得了啊?岂不反了?哈哈!
发表于 2008-1-26 22:5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奔奔宝宝在长安的职位不明,但肯定不会是徐、张、朱级别的领导。因此,于情于理,她即便拂袖而去也不为过。此其一。 如果LZ觉得奔奔的空档熄火问题非常普遍且严重危及用户行车安全,可通过长安服务平台投诉,或直接向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反映,要求厂方强制召回。此其二。 LZ认为自己在帖子里道了歉,“卖乖”事件理应平复,宝宝应该重新以“厂方代表”身份,在网上作出相关回应。这其实是一厢情愿地给自然人身份的宝宝戴了个帽子(要点:这里是民间BBS)。此其三。 综上所述,LZ直到现在还是没有理清作为一个消费者,自己的权利到底该怎样来体现。因此直到现在还在迁怒,在埋怨,而不是行动起来,有理有据有节地去维护自身的权益。
发表于 2008-1-26 23:32:34 | 显示全部楼层
LZ倒也错了,如果宝宝只是一名普通员工,她能去叫长安厂做这做哪吗,就算你做个车间主任也不可能有什么作为,对吗?:lol :lol
发表于 2008-1-26 23:3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实话实说,,,谁也想自己的车坏不了,,,但是我们这些支持国货的人的热情都是被国货给浇灭的,,, 手机我一连3个都是选国产结果没一个用过1个月,,,现在NOKIA的用的好好的,,,诶,,,,车子虽没把我撩路上过,,,但是我觉得那是迟早的事,,,好多异响,,,小毛病连4S都不知道原因,,,郁闷啊!!
发表于 2008-1-27 00: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我这里:宝宝就是宝宝,一个热心人,一个对工作负责的人;她和长安公司是两码事.就算我的长安车再怎么不好,我还是很感谢她~~她已尽力了!!!谢谢宝宝!!

 楼主| 发表于 2008-1-27 00:2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且且 于 2008-1-26 22:53 发表 奔奔宝宝在长安的职位不明,但肯定不会是徐、张、朱级别的领导。因此,于情于理,她即便拂袖而去也不为过。此其一。如果LZ觉得奔奔的空档熄火问题非常普遍且严重危及用户行车安全,可通过长安服务平台投诉,或直接 ...

 

  我看你倒是长安厂忠实朋友了.呵呵!就我个人而言,奔奔宝宝是否拂袖而去我实在是无所谓!只是觉得他(她)这种做法是给长安厂抹黑而已!此其一。

如果奔奔车有问题只能通过长安服务平台投诉,而不能在此发贴,你未免也太霸道了吧?还好这论坛不是你建的!此其二。我发此贴的目的并不求息事宁人,包括前贴在内,只是摆一擂台而已,而且是为众车友着想!为奔奔安全着想!攻不攻得了擂是别人的事!我作为一个受过高教育的消费者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还轮不到你来教我,只是有这个论坛,不会修车提供了这个让我说话的地方,我得把我的想法说出来而已,此其三。

    综上所述,我得出以下结论:1、我不知你什么时候注册的,不过从你发贴的情况看,大概是专门为“对付”我而来,呵呵,欢迎!!!

                                                 2、还不知兄台是否买了奔奔车呢?可否见告车牌号?

                                                 3、欢迎您继续跟贴辩论!

 

 楼主| 发表于 2008-1-27 00:3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mk 于 2008-1-26 23:32 发表 LZ倒也错了,如果宝宝只是一名普通员工,她能去叫长安厂做这做哪吗,就算你做个车间主任也不可能有什么作为,对吗?

 

我明确告诉你:我没错!不管能否解决车子的问题,如果我是该厂员工,起码该有个回应!这才是负责任的做法!做不了主也没关系,可以说明啊,比方说:这个问题暂时还解决不了之类的也行啊,你说是不?

发表于 2008-1-27 01: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碧空正蓝 于 2008-1-27 00:25 发表     我看你倒是长安厂忠实朋友了.呵呵!就我个人而言,奔奔宝宝是否拂袖而去我实在是无所谓!只是觉得他(她)这种做法是给长安厂抹黑而已!此其一。如果奔奔车有问题只能通过长安服务平台投诉,而不能在 ...

 

 

我不是长安厂的忠实朋友,而是在长安厂有一些朋友,具体请见我其他的主帖和回复。结论:你的说法有偷换概念之嫌。

我在此注册之时正在奔奔与更高级别的车之间徘徊,不认识宝宝、更不认识你,自然不会专为对付你而来,具体请见我的注册时间和擂台事件发生时间。结论:你的说法有混淆视听之嫌。

我在所有的帖子里都没有说过这里不许发质疑奔奔或长安的帖子,而且作为一个注册不久的新人,更不可能霸道,真要霸道想来也没人呼应。结论:你的说法有煽动群众之嫌。

我从来没有教任何人怎么去认识自主品牌汽车企业和产品,也没有教任何人尤其是受过高等教育的消费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只是在表达自己的看法而已。结论:你的说法有判断失当之嫌。

 

PS:BBS是一个各言其志的平台,如那句著名的“我可能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我会誓死维护你表达观点的权利”。从98年泡BBS至今,我自问在泡过的所有BBS里都做到了这一点,在参与过的所有辩论中,都是将自己所知所想敲出来,希望在辩论过程中为其他人提供另一条认知渠道和另一种思维方式。在这个BBS里,我居然难得地获得了针对某人而来、强凶霸道的评价,这也许算是一种有趣的经历吧。不多说了,同样一件事、同样一个人,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认知和应对方式,道不同,不相为谋也罢。

发表于 2008-1-27 08:02:43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什么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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