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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警请你举报肇事逃逸 最高奖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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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1 20:02: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加大打击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力度,鼓励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充分调动交警系统追逃工作的积极性,今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消息,从即日起实行举报刑事犯罪有奖制度。

四种情况纳入举报范围

据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保证举报刑事犯罪有奖制度的实施,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设立了“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犯罪举报中心”,接受公民举报。

公民有奖举报的范围包括: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需要征集、获取或尚未发现的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车辆、主要犯罪嫌疑人、重要关系人线索和重要人证、物证。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追捕的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犯罪嫌疑人及网上追逃的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落脚点和藏身地。3、其他刑事案件、网上逃犯线索。4、市民信访、122报警电话、局长公开电话、投诉电话等渠道举报的上述情况,均纳入有奖举报奖励的范围。

举报肇事逃逸最高可奖1万元

据悉,“犯罪举报中心”按照信息分级发布的原则,交通管理局直属支队的死亡交通事故逃逸案件、需要公民提供举报案件线索或逃犯线索的疑难复杂案件,报上级审批后,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发布的信息包括简要的案情和逃犯简要情况、照片,需要公民提供的线索和奖励金额等内容。其中,举报交通肇事逃逸案的公民,如提供直接破案价值的线索,可获得的奖金最高达1万元,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犯罪举报中心举报专用电话为62599888。

刑案最高奖可按随案数额奖励

同时,交警部门对举报人的举报查证属实或基本属实的,对举报人还将奖励金额参照《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公民提供和举报案件及逃犯线索奖励办法(试行)》执行。其中对公民提供和举报的属于社会危害程度特别严重的刑事案件或重大逃犯线索,以及公安机关另有特别规定的,奖励金额可不受数额限制,按随案公布的数额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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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1 20:57: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举报有奖!可惜我不在重庆
发表于 2008-8-21 21:56: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的办法,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发表于 2008-8-22 16:5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不会举报的,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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