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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新规退让 舆论击败垄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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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30 09: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磐石之心

磐石观点:因为名索网既不是电子商务网站,也不是执法机关,而且曾经为之撑腰的北京工商局也抛弃了他,所以“名索验证”已经变得一文不值了。

早晨起来,打开电脑,看到南方都市报的新闻《北京网店新规将不出台细则 名索网与新规无关》。这个新闻估计会让所有为网店主利益呐喊,为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担忧的人们都松口气。毕竟,我们已经为此战斗了好多天了,文章也写了好多篇,口水也浪费了几箩筐。我也孜孜不倦的写了三篇文章《名索网官商勾结公开抢钱? 》《名索网有何权利给网店发准生证? 》《网店注册与创业新政的冲突谁来解决? 》。

看来人民的力量是巨大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北京工商局的《意见》是愚蠢的。现在他们顶不住舆论压力,最后不得不避重就轻,隐藏利用杀鸡取卵方式“抢钱”的念头,同时为了维护执法机关的形象,与名索网划清界限。

Web2.0时代给了我们普通网民发言的权利,给了我们快速传播自己言论的平台,给了我们揭露丑恶,追求公平的力量。我们感谢我们生在这个透明的时代,让所有人都有能力参加到执法监督中来,也让所有人都可以发表自己的言论抱不平。

昨天,北京市工商局官员对备受争议的北京网店新规作出低调解释,将不会强力推行,工商局更多的还是促进和呼吁网商办照,对网店的属地和营利性界定问题,将交由市场去判断,同时北京市工商局没有授权任何一家企业代理网络认证。”

看到这里,我们不得不思考另一个问题:名索网是否合法?他将何去何从?现在的名索网就如同没人要的破鞋”,被北京工商局抛弃了。既然北京工商局澄清了没有授权名索网给网店发验证,那么名索网理所当然的就没有了颁发验证的权利。

因为名索网既不是电子商务网站,也不是执法机关,而且曾经为之撑腰的北京工商局也抛弃了他,所以“名索验证”已经变得一文不值了。笔者建议,北京工商局和名索网不如做个好事,放弃名索验证,仅仅开放名索搜索,也算是为人民服务。当然,当人气积累的一定程度,必然会带来经济效益,名索网也本应该走市场化道路,而不应该走官商勾结和抢钱之路。

最后,还是要为网民们的胜利叫好,为北京工商局妥协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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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30 09:0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市工商局日前规定,从8月1日起,北京地区的网店经营者从事买卖前必须先注册营业执照,这就是所谓的北京网店新规。7月9日,北京市工商局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处长王靖表态称,购物平台网站上的“北京卖家”都将服从于网店新规,包括淘宝和易趣的北京卖家。

  北京工商局是政府部门,对于即将实施的北京网店新规,用户只有遵守的份儿。不过,令人气愤的是,全国各省份只有北京一个地区实施网店新规,这是为何?更重要的是,对于网店业主来说,北京网店新规非常不合理。目前,以网络购物为代表的C2C仅仅是处于起步阶段。对于这样一个新兴产业,政府要做的是大力扶持,而不是用政策阻碍其发展。客观地说,北京工商局出台的这一网店新规,其实是在扼杀这个正在成长的新兴行业。

  不可否认,网店在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些假冒伪劣及欺骗用户的现象,但这并不能成为强制网店办照的理由,因为执照的力量是有限的。不妨看一下现实中的实体店面,一些超市和一些小商店,都在工商局办理了营业执照,可在实际经营中仍然会出现假冒伪劣及欺骗用户的现象。网店是一个虚拟的商店,用执照去约束其守法经营显然是非常荒诞的做法。

  在北京工商局出台网店新规事件之后,我们奇怪的看到了一家名字为“名索”的公司。一句网店业主称,北京工商部门通过名索公司提供的技术,可以搜查网上存在的北京无归网店,并且进行查封。只要用户交纳500元的费用,并在名索注册,就成为了正规的网店。令人不解的是,难道在名索公司的网站上注册,就相当于在北京工商局注册了吗?

  仔细查了一下名索公司的背景,居然是一家私营公司。至此,我们可以断定,所谓的北京网店新规,是一家私营公司与北京工商局“联手”推出的新规则,这也让我们不由想到了狐假虎威的故事。狐狸就是名索公司,老虎就是北京工商局。作为政府部门的北京工商局,理应出台相应的政策来扶持网上购物这个新兴的行业,因为这个新兴的行业为社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据悉,现在通过国内购物网站网站,直接解决就业的人口超过30万,间接就业机会超过60万,对物流、生产等周边行业有极大带动作用。对于这样一个对社会做出非常大贡献的行为,政府一味封杀,意欲何为呢?

  如果说北京工商局出台的网店新规是为了规范网络购物的健康发展,不如说网店新规正在扼杀网络购物这个新兴的行业。经历了多年的发展,网络购物虽然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然而其市场份额却不足零售业总额的1%,而美国网络购物市场份额占零售业总额的3%,韩国更高,占7%。最近几年,国内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网络购物的兴趣,解决了就业问题,也为政府减轻了负担。早在几年前,政府先后出台鼓励大学生及下岗人员就业的政策,并且出台了免税的优惠政策。对于解决了30多万人就业问题的网络购物行业,政府为何不能多宽容一点呢?

  我国的互联网应用目前仍然在起步阶段,网络购物行业的发展也刚刚进入正轨。此时,网络购物行业的发展需要政府利好政策的扶持,而不是一味用不合理政策扼杀这个行业。更重要的是,身为政府部门,千万不要成为其他企业的虎皮。令人痛心的是,北京网店新规,俨然成为了名索这只狐狸所披的虎皮!
 楼主| 发表于 2008-7-30 09:03: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网店新规正名,工商的写手很牛叉!

宏毅

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网店新规”),该政策出台后,包括电子商务专家吕伯望在内的很多关注IT互联网的评论人士都对之提出了批评,这个政策得不得人心已经可见一斑。

本来这个事情仅仅是北京一地的事情,没想到工商的人很牛叉,今天看到一条消息,说这网店新规以后国家工商总局将全国推广。有如此逆行之势,并且再见那工商的写手很牛逼地攻击写批评文章的人,忍不住让我也想说两句了。

1、“而事实却是,目前正是由于包括淘宝、易趣和拍拍这等C2C平台上的卖家,相当部分卖的是假货或行坑蒙拐骗之道而让购物消费者即买家深受其害,才会有国家出台政策法规进行规范管理的必要。在这些平台上的网上购物体验对极大多数消费者来说大都出现过令人不愉快的事情。”

宏毅评论:见钱眼开就说见钱眼开吧,非要为自己扯上一面冠冕堂皇的旗帜。原来,如果北京工商不出台“网店新规”,在淘宝、易趣和拍拍等C2C平台上的买家都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如果网购是骗人的或是不安全的,这些C2C平台早就自己倒闭了,还需要你北京工商去规范吗?把一种个别情况扩大来说,为自己敲骨吸髓般的做法找理由,只是欲盖弥彰。

2、“据《新文化报》报道,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在长春考察时要求工商系统提前做好准备,今后网上开店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北京首先进行试点,今后将进行全国范围推广。”

“周伯华指出,目前网上交易不断增加,工商部门执法人员要熟练运用高科技的手段。他表示,我国2007年网上交易额达到了1.7万亿,今年预计将达到两万亿。他表示,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北京已经开始对电子商务服务网站开店依法办理营业执照进行试点。”

宏毅评论:问题的关键在于“网上开店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再说的明白一点就是,工商要的是钱。很想问一下,办了“工商营业执照”就是诚信商家了吗?就能解决买家被欺骗的问题吗?说来说去,敛财是真,解决问题是假。

3、昨天,北京市工商局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处长王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对之前被某些“立意集团”借机发挥利用的“网商注册认证将由工商局委托公司经营”的说法进行了澄清,称目前北京市工商局没有授权任何一家企业代理这种认证。

记者还注意到,另一个处于风头浪尖的主角———名索网日前也通过“名索博客”发出澄清公告,称部分专家所谓的“北京网店必须悬挂‘名索验证’”的质疑失实。公告称,北京网店新规只是要求网店要把企业信息在网上公示,但并没有说必须悬挂“名索验证”。

据他们介绍,“名索验证”是名索提供的服务于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的第三方验证体系,以工商数据为基础并通过严格的审核流程对企业提交的信息真实性进行在线验证的一种创新服务。该验证刚好于近日出台,与北京市工商局公布网店新规时间上很接近,让外界颇多质疑,但公告称这“纯熟巧合”。

公告还解释称,北京市工商局所说的“搜查网上无照黑店”技术并非由华源润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或名索网提供,该技术与华源润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与及名索网没有任何关系。因此认为“搜查网上无照黑店”技术来自“名索验证”的说法严重失实。


    宏毅评论: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名索网的“名索验证”与北京市工商局公布网店新规有没有关系,而在于网店新规是不是合理。当然,这种澄清是必要的。撇清了与“名索验证”关系的网店新规,要做的是怎么样才能让淘宝、易趣和拍拍等C2C平台上的买家(网店主)接受。虽然你可以以法压人,但是无视互联网呼声的做法恐怕不符合和谐社会建设吧?

4、源于庞大“利益集团”抵制
  一位长期关注电子商务的专家称,目前从新规《意见》来看,如何审核用户是否属于经营目的、违反规定如何惩罚等方面都没有具体细则,缺乏对企业及消费者的实际约束力,并可操作性有待完善。

该专家表示,尽管工商总局希望能将该《意见》全国推广,但就目前市场反应来看抵触情绪较大,同时也不具备实际的可执行性,不仅在北京试点会遇到很大阻力,全国范围内的推广也恐怕难以一帆风顺。

此外,以淘宝网为“带头大哥”,携同诸多不法与不规范商家,不顾国家、社会与广大网购消费者的根本立意与长远利益,为维护自身既得利益,结成了一个虚拟的却又庞大的“利益集团”。通过收买一些不顾客观事实与国家利益的所谓“专家”,利用自身的职务和头衔,不顾尊严与道德,却甘心低头充当了这些“利益集团”的代言人,动不动跳出来辩护。如今在国家工商总局的官方表态面前,却又不得不销声匿迹,实在是不知羞耻二字。

宏毅评论:一看就觉得这位很牛逼的工商写手一定是文革时期写过大字报的。文中描写的“利益集团”,不知道该写手是否有啥一手的揭露证据?本来,我觉得表露不同意见而已,吕伯望等人的评论不过是倾向与着眼于互联网未来电子商务的长远发展,言论中或者也表露了一些网店店主的呼声。他们的意见,如果你代表工商的利益有异议的话,可以客观地说出来。把网上众多的评论说成是被淘宝等网站收买了,不怕触犯众怒吗?严重鄙视工商的写手,水平太洼了!!!

5、宏毅严正声明:本文只是就事论事,简单地说几点对北京工商“网店新规”的看法,欢迎持异议者据理反驳。想拿大棍子武斗的,最好小心别闪了你的猪手。附带说一句,本人未被淘宝、易趣和拍拍等C2C平台收买,也未加入啥“利益集团”


附录:

文中提到的工商写手文章地址:http://b2b.toocle.com/detail--3398473.html

 

 楼主| 发表于 2008-7-30 09:03: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B2B研究中心讯)

    电子商务专家吕伯望“放炮”
    北京网店新规纯属多余?
 

    7月15日晚,“电子商务专家”吕伯望在其博客上再次放炮,称北京市工商局近日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立法基础本身就是错的。并呼吁政府部门制定政策法规的时候,“一定不要把孩子连同脏水一起泼出去。”

    吕伯望称:《意见》要把已经成熟、规范、自律的一整套C2C平台上的交易保障系统推倒,重新出台一个100%多余的注册认证办法,这样的办法,对C2C平台经营者、卖家和买家三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会是个福音,无论是目前还是长远。

    北京市工商局缺少对中国互联网用户、中国消费者和中国国情的了解,对电子商务行业的看法基础本身是错误的,因此,无论推出《意见》的出发点是否是好的,“在一个错误的地基上搭建不了一座宏伟的大厦”。

    该日下午,吕伯望比当事方还积极,又到处“跑场子”在某门户网站直播室炮轰北京工商官商勾结,揭出北京工商关系企业“名索网”成为《意见》的首批受益方。

    而适时却是,目前正是由于包括淘宝、易趣和拍拍这等C2C平台上的卖家,相当部分卖的是假货或行坑蒙拐骗之道而让购物消费者即买家深受其害,才会有国家出台政策法规进行规范管理的必要。在这些平台上的网上购物体验对极大多数消费者来说大都出现过令人不愉快的事情。

     新规是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阻力虽大但不碍全国推广

      另据7月18日消息,不仅是北京网上店主,今后全国范围内店主都将需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中国B2B研究中心最新获悉:据《新文化报》报道,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在长春考察时要求工商系统提前做好准备,今后网上开店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北京首先进行试点,今后将进行全国范围推广。

  周伯华指出,目前网上交易不断增加,工商部门执法人员要熟练运用高科技的手段。他表示,我国2007年网上交易额达到了1.7万亿,今年预计将达到两万亿。他表示,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北京已经开始对电子商务服务网站开店依法办理营业执照进行试点。

    新规推广受阻
    源于庞大“利益集团”抵制

  一位长期关注电子商务的专家称,目前从新规《意见》来看,如何审核用户是否属于经营目的、违反规定如何惩罚等方面都没有具体细则,缺乏对企业及消费者的实际约束力,并可操作性有待完善。

  该专家表示,尽管工商总局希望能将该《意见》全国推广,但就目前市场反应来看抵触情绪较大,同时也不具备实际的可执行性,不仅在北京试点会遇到很大阻力,全国范围内的推广也恐怕难以一帆风顺。

    此外,以淘宝网为“带头大哥”,携同诸多不法与不规范商家,不顾国家、社会与广大网购消费者的根本立意与长远利益,为维护自身既得利益,结成了一个虚拟的却又庞大的“利益集团”。通过收买一些不顾客观事实与国家利益的所谓“专家”,利用自身的职务和头衔,不顾尊严与道德,却甘心低头充当了这些“利益集团”的代言人,动不动跳出来辩护。如今在国家工商总局的官方表态面前,却又不得不销声匿迹,实在是不知羞耻二字。

  名索网:与网店新规无关
      流传纯属所谓“专家”造谣

  昨天,北京市工商局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处长王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对之前被某些“立意集团”借机发挥利用的“网商注册认证将由工商局委托公司经营”的说法进行了澄清,称目前北京市工商局没有授权任何一家企业代理这种认证。

      记者还注意到,另一个处于风头浪尖的主角———名索网日前也通过“名索博客”发出澄清公告,称部分专家所谓的“北京网店必须悬挂‘名索验证’”的质疑失实。公告称,北京网店新规只是要求网店要把企业信息在网上公示,但并没有说必须悬挂“名索验证”。

  据他们介绍,“名索验证”是名索提供的服务于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的第三方验证体系,以工商数据为基础并通过严格的审核流程对企业提交的信息真实性进行在线验证的一种创新服务。该验证刚好于近日出台,与北京市工商局公布网店新规时间上很接近,让外界颇多质疑,但公告称这“纯熟巧合”。

  公告还解释称,北京市工商局所说的“搜查网上无照黑店”技术并非由华源润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或名索网提供,该技术与华源润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与及名索网没有任何关系。因此认为“搜查网上无照黑店”技术来自“名索验证”的说法严重失实。(中国B2B研究中心综合报道评论)

 

 楼主| 发表于 2008-7-30 09:04:39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店新规”砸了北京市工商局的脚

北京工商局被“名索”砸了脚后,再次用“有关部门”、“临时工”的惯用招数,无情地抛弃了,即将炙手可热,可收取巨额验证费,被舆论和网商痛斥的名索网。


据《南方都市报报》最新报道,北京市工商局将不会强力推行“网店新规”,对网店的属地和营利性界定问题也只是让市场来判断,也没有授权任何一家企业代理网络认证。


北京工商局就“网店新规”的回应明显避重就轻。先前被专家质疑的“北京”属地,也没有直接废弃,而是用“交给市场判断”搪塞,以期躲避这个风头。用“没有授权任何一家企业代理网络认证”,把500元验证费的责任,扔得一干二净。与北京工商局同陷舆论漩涡的名索网,也澄清了他们最近搞的收费验证与北京市工商局的“网店新规”纯属巧合。一种“我是打酱油的”的无辜之态,还真容易让人疑心,是北京工商局的“网店新规”牵连了他,而专家和网民,误会了他。


当事的双方,现在都撇清了责任。就算北京工商局与名索网没有一点关系,在“网店新规”出台后,名索网作为可能的潜在既得利益者,没有任何表示。现在,名索网又澄清,说两者没任何关系。如果事实如此,名索网的借机发横财心理也应该被谴责。


7月17日,《每日经济新闻》有则报道,更耐人寻味。报道表示,11个部委将推出创业新政,生存型企业将3年免税。与北京工商局相比,国家税务局无疑更“科学发展观”。从北京工商局突然抛出“网店新规”,并对专家、学者的质疑,网商们的反对予不顾。名索网的“500元”年度验证,虽然隐藏很深,但北京市工商局的影子还是若隐若现。


“网店新规”是又一次的权利变现。这次的主角是北京工商局,名索网,但他们显然忽视了舆论的力量,专家的力量,网商的力量,正义的力量。毫无疑问,北京市工商局的“网店新规”的失败,与专家与网商的团结密切相关。问题是,我们不能总依赖这种团结。这种团结是脆弱的,也是随机的。


法无定法,规无定规。北京是工商局的“网店新规”,先是强力抛出,不通过验证就强制关闭网店。两天后,又突然表示“网店新规”只是促进与推进网商验证,属地也交由市场判断,500块验证费不会交给企业代理认证。搞不准,他们的规定有没有通过论证,有没有经过市场调查。


“网店新规”既是北京市工商局的圈钱利器,也是砸了他脚的石头。我们无法验证,名索网是不是也成了“临时工”,可以肯定的是,北京工商局的“网店新规”的圈钱失算了。但作为主管部门,网店新规不是第一个圈钱招数,也不会是最后一个。我们需要关注的是,“网店新规”在成为网民谴责的焦点,北京市工商局做了略显示弱的回应,这个热点过去了,“网店新规”会怎么执行,500元/年的验证费还会不会收,所谓的属地由市场判断,究竟是如何判断?这些,我们都拭目以待,也请更多有识之士关注。


最好的结果就是,北京市工商局吃一堑长一智,再也不打网商们的主意,直到中国的电子商务市场成熟。然后,北京市工商局与北京的网商们坐下来,一起讨论“网店新规”,做个公正的听证会。然后,北京工商局和网商们,一起为所有的网友,创造出安全、诚信、便利的电子商务服务。

发表于 2008-7-30 10: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的管理部门就这样!要么不管!要么瞎管!
发表于 2008-7-30 10: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要钱的多 办事的少!GCD就这个PI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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