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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窗未贴交强险标志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将被处以200元罚款,并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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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7 09: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日,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发布消息,从即日起至7月31日,全市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鼓励市民举报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违法行为。车窗未贴交强险标志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将被处以200元罚款,并扣1分。

  伪造变造牌证可罚2000元

  从即日起,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依法由交管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最高2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贴交强险标志将扣分

  “车窗上未张贴相应标志的此次将受严查。”交警总队法制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行动特别加强了对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或者不按规定放置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悬挂机动车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检查力度。

  按规定,机动车前挡玻璃上应张贴交强险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在行动中一旦查获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放置保险标志的,交警部门可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处以200元罚款,扣1分的处罚。对不按规定放置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也将罚款200元。

  后车厢加尾翼将予以拆除

  据悉,行动中交警部门还将对非法拼装、改装的车辆进行检查,包括目前非常普遍的轿车在后车厢加装尾翼或在车顶加装大灯的,都属于违法改装,被纳入拆除的范围。同时,交警总队鼓励群众拨打举报电话62599888进行举报。
 
 
还没贴交强险和机动车检验合格飞飞,赶紧贴起,免得着罚款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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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7 09: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意思就是说那些不挂牌牌的,要遭罚款哦!比如:110!:lol
发表于 2008-5-7 09:47:2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有个管理警察的叫啥督察,他们可以去罚110的罚款。但是督察出现几天就不知道跑那儿去玩了。听说督察的任命是警察说了算哦。:lol
 楼主| 发表于 2008-5-7 09:58: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哈JC又要找好多奖金哟
发表于 2008-5-9 19: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踩了,

不要只看不顶撒

发表于 2008-5-10 21: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太好了,我双手赞成

发表于 2008-5-13 17:06:51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帮顶.,

走过路过看过顶过

发表于 2008-5-19 07: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狂贴了~

发表于 2008-5-28 03:4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米游过

发表于 2008-5-28 14:0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晕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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