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的养路费继续收,燃油税不会出台了。”最近,总有关心燃油税的有车一族,下此结论。但是,这个推测恐怕不能成立。
本报近日获悉,目前燃油税改革方案仍未统一,各部门均有不同意见。其中,有一种方案认为,燃油税与养路费并不矛盾。方案内容是在开征燃油税的初期,燃油税和养路费同时征收,燃油税税率按比例扣除养路费的份额。
最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收到通知,2008年车辆养路费将从12月中旬起开始征收,养路费的票证印制工作正在进行。
本月初,财政部和交通部联合发文要求各省自治区交通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燃油税正式实施前切实加强和规范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
燃油税和养路费同时征收这一方案,显然违背了燃油税改革的初衷。
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 《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费代替养路费。1998年10月,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公路法修正案草案里,将燃油附加费改为燃油税。这是“费改税”改革中一项重要的内容。
但时至今日,这一改革仍旧在方案制定过程中。据悉,发改委目前正在组织部分专家修改燃油税的方案。
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的专家告诉本报,他们并未参与发改委的方案讨论,但不论是哪个部门制定的方案,都需要相关部委统一意见才能通过。
据悉,财政部早在2000年的时候就制定了燃油税改革方案,甚至燃油税的税票都已印制妥当,但方案最终未能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通过。当年油价还只是每桶20美元。
“主要是各部门分歧太大。”一位参与过方案制定的专家告诉记者。
今年3月份,在中国发展论坛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国宝说,燃油税推出有一个很大的障碍就是30万规模的收费工人无法安置。按照“费改税”的思路,征收燃油税的时候,必须同时取消养路费等公路收费。交通部的担忧是如今在收费站工作的30万收费工人如何安置。虽然其中部分工人可以加入到税收队伍当中来,但是不可能30万都纳入税务部门。目前,这一问题仍没有解决方案。
此外,燃油税收入如何分配,涉及的部门、单位、地区太多,太过复杂,使得分配方案始终不能令各方满意。
为了推动燃油税的尽快出台,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交通部等部委做了大量工作,但因为“费改税”难度太大,财政部有意将出台燃油税的出发点调整为“节约能源”。
“节约能源”得到了一些部委和单位的支持,按照节约能源的思路,初期燃油税与养路费同时征收,然后逐渐统一为燃油税的折衷方案被提了出来。
但这一方案的反对者也甚多,认为违背费改税的初衷,两个征收环节,本身是对人力财力的浪费。
但支持者认为,燃油税早出台对节约能源有利,而且虽然分别征收,但总体税负与原定的燃油税税负相同,不会给消费者增加额外负担。
据悉,这一方案主要是为了避开收费工人的安置和税费收入分配的分歧。
燃油税在中国的十年历程
1994年1月1日:《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燃油附加费征收管理办法》开始执行。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首次提出“公路养路费”改为“燃油附加费”的条款。1998年10月,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审议公路法修正案草案里,将“燃油附加费”改为“燃油税”。1999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二次会议,最终通过了《公路法》修正案。2001年1月4日:时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的金人庆透露,燃油税出台工作已就绪,将在适当时候开征该税种。2004年1月13日:时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表示,关于取消养路费、统一开征燃油税的工作已经进入审批程序。待油价合适时,就会开征燃油税。2005年11月16日:时任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在出席第九届CEO年会发表主题演讲时再次表示,在今后五年中,中国将进一步加快税制改革,燃油税将择机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