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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了的配件保修期从更换之日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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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8 02: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胖奔奔提出来的:骏德去买一样的待遇,跟安福一样,不过态度和4S售后比安福强很多,但有一点跟安福一样,就是不给用户更换物品清单,说只对长安厂,其实用户有权索取更换了什么物品的清单,以便保修,换了的物品保修期从更换之日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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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8 02: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换了的物品保修期从更换之日算: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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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8 10: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找到一个电话换机的规定 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实行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第二十一条为“换货后,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在发货票背面加盖印章,注明更换日期,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虽然这个规定没有具体到新更换的部件,但消费者认为,这并不意味着厂商可以随意制定新更换部件的维修期限。新更换部件的维修期限应该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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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8 14:4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换东西不给用户清单本来就有违用户的知情权!打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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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9 21: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里的给单子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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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9 21:25: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给用户更换零部件的清单就是坑害用户的合法利益,和买了东西不撕发票是一个道理!大家要团结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不能再继续受侵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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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0 14:01:01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是不行的,肯定时间打半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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