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V0021 发表于 2011-3-4 08:56:44

你要是出示的是市长证的话还简单:L

临时站 发表于 2011-3-11 18:37:02

唉~~!!!一句话,碰到JC就倒霉!!!JC每天都是顶住我们面包啊!!!!

易星 发表于 2011-3-19 22:41:44

这样的帖子得顶,在天朝一定要有法律意识、多少学点法律,关键时刻要强硬。

我爱车如爱老婆 发表于 2011-4-1 12:15:48

:0049: :bye_bye:

771980141 发表于 2011-4-19 21:20:40

客货混装:victory:

wzb20033 发表于 2011-4-20 08:35:09

Re:

太棒了。顶你。



http://www.changan.biz/images/moc_pic.png来自手机

771980141 发表于 2011-4-23 13:11:59

学习来了,哈哈哈哈哈:victory:

luys 发表于 2011-4-23 13:59:31

如果法律本身就是错误的,这样的法律会有什么好作用吗?由富人制定的游戏规则会有利于穷人吗。如果方向错了,这样的车开得越快离正确目标会越远。

会开不会修车 发表于 2011-4-23 23:53:44

楼主啊,民不与官斗啊,况且我们都不是法学专家啊

会开不会修车 发表于 2011-4-25 19:07:33

:breakr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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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从法律职业的角度来看面包车拉货被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