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车友会

 找回密码
 欢迎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猫粮

三八节交通事故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3-9 21:4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8-3-9 21:4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表示同情!!:handshake
发表于 2008-3-9 21:57:08 | 显示全部楼层
哎。。。这倒霉孩子!
发表于 2008-3-9 22: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孩子专找110的车来撞,真大胆哈:lol :lol
发表于 2008-3-9 22:4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年头开车最怕遇到撞人的倒霉事,粘上了没事都要赖点走,所以各位还是小心驾驶般。撞车有价人无价。:Q
发表于 2008-3-10 01:01:14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发表于 2008-3-10 11: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猫粮 于 2008-3-9 14:29 发表 就昨晚向警察了解的情况来看,处理结果有以下几点:事故本身,俺是无事故责任,但是有赔偿责任,但是俺没有买三责险,交强险无责医药费赔付是1600元,有责赔付是8000元,警察意思是,如果对方药费什么的没有超过16 ...

 

这叫什么事!

 楼主| 发表于 2008-3-10 11:2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无风地带 于 2008-3-9 21:36 发表 交通事故要去派出所??
打过110以后,派出所的110车来拉,直接去派出所处理,这边好象派出所也可以处理这些事……
 楼主| 发表于 2008-3-10 11:3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xmaryan 于 2008-3-9 21:42 发表 唉,现在在路上,开车的是弱者,人人可欺。谁挨到这种事谁倒霉

谁说不是啊,哎……中国的政策就是认为有车的就是有钱人,“杀富济贫”天经地义,不放你的血放谁的血?养车的各种费用,高的离谱的过桥过路费,动不动就罚款……

 楼主| 发表于 2008-3-10 11:3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狂奔 于 2008-3-10 11:07 发表   这叫什么事!
没办法的,这样做是尽量让保险公司来买单,减少自己的损失,如果只为了争个理,争个无责又怎么样,无责赔付的少,超出的药费得自己贴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欢迎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长安车友会 ( 渝ICP备06005564号-1 ) |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1124号

GMT+8, 2024-11-25 13:13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