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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商业保险新规将出台 霸王条款将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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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9 21: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高保低赔、无责不赔、不计免赔一直是车险条款中争议最多的霸王条款,车主们也一直耿耿于怀。近日,有望于3月15日之前出台的《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被吵的沸沸扬扬,因为这一保险“新规”如果真正实施,到时候这些霸王条款将“寿终正寝”。

1、“无责不赔”废止,被追尾的不再懊恼

“无责不赔”顾名思义,就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时保险公司不赔偿。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新规中,这条“无责不赔”条款被废止。即将无责任的车主也纳入了赔偿范围,只要购买车损险的车主,即使没有责任,只要自己车子有损失,就可以得到自己保险公司的赔偿。从这一点来看,最典型的受益者莫过于被追尾车主一方,自己明明没有责任,但却要向对方进行索赔。很多被追尾者往往是自己先垫钱修车,等对方保险公司赔付了以后再把钱要回来。中间需要牵扯大量的时间和财力,如果遇到“老赖”就更是不胜烦恼。“如果废止这一条款,被追尾的车主将欢呼雀跃。”曾经被追尾却拿不到修车款的沈阳市民张小姐高兴的说。

2、“高保低赔”变“实保实赔”,保费少交千元

除“无责不赔”外,“高保低赔”这一霸王条款也将寿终正寝。根据现行车险条款规定举例,以新车价20万元的车投保,就算是用了很多年,现在市价只有10万元了,但车损险保额最低只能是新车价下浮20%,也就是按照16万元来投保。但这辆车如果发生全损,无论是按照20万元,还是16万元投保,最高只能按照实际价值10万元赔偿。

而车险新规出台后,“高保低赔”将变为“实保实赔”。某保险公司沈阳分公司车险部的杨经理告诉记者,如果新规实施,车损险保费按车辆实际价值认定,实际赔付最高限额也为车辆实际价值。这就意味着赔偿方式变为实保实赔。

3、取消“不计免赔”附加险,无现场不再只赔70%

新条款也在免赔方面进行了修订。“最值得关注的是,车损险取消了不计免赔附加险。 ”杨经理向记者解释说,投保20万元的车损险,出险后有15%~20%的免赔额,所以,车主会再投保一个不计免赔附加险,新条款中取消了这一附加险,可节约13%~15%的保费,大概400多元。

在现行保险条款中规定,“车损险中对无法找到第三方,只赔付70%”,而新条款中删除了这一项。此外,新条款中由于车辆违反指定驾驶人、约定区域行驶的绝对免赔额从10%下降至5%。也就意味着,今后发生同类事故后,免赔的金额将减少5%,车主可获得的赔偿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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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9 21:26:05 | 显示全部楼层
保险公司是个大大的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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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9 22: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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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0 09:43: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可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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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0 11:0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搞得过他们哦,人家是吃这晚饭的哦
{:soso_e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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