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车友会

 找回密码
 欢迎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783|回复: 15

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 醉驾一律吊销驾照五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4-22 20: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转播到腾讯微博


重拳治理醉酒驾车
中新网北京4月22日电 (记者 郭金超 周兆军)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会议22日下午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为了有效惩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大了加大了对此类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其中对醉驾行为一律吊销驾照,并在5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
从2011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将开始实施。为与其相衔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删去了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人拘留的规定。同时,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还大幅提高了对酒后驾车的罚款额度和暂扣驾照期限: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从200元以上500元以下提高至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改为6个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拘留和2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此外,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增加了15日拘留的处罚,将罚款从500元提高至5000元,并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大家正在看
发表于 2011-4-22 20:35: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只是针对老百姓的:bye_bye:
发表于 2011-4-22 20:4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本身就是针对老百姓的,新交规也不例外。
发表于 2011-4-22 22:07:08 | 显示全部楼层
GWY也一样吗?走关系有用吗?
发表于 2011-4-23 08:0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都知道,出门去市里不敢喝酒!在县城喝酒就敢开车!:lol :lol
其实我们都该引以为戒了!在家喝酒骑电车或走着去!:good: :victory:
发表于 2011-4-23 08: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发表于 2011-4-23 13:55:37 | 显示全部楼层
注意,此政策只针对无钱,无权,无势的平民百姓。
发表于 2011-4-23 15:50:21 | 显示全部楼层
:) 支持呀,喝酒后开车不知轻重要自己命也要别人命!应该重处,支持!
发表于 2011-4-23 17: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来学习的,吼吼:P :P
发表于 2011-4-23 17: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以后喝酒不开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欢迎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长安车友会 ( 渝ICP备06005564号-1 ) |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1124号

GMT+8, 2024-11-16 15:35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