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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昆明圆通山动物园,一名6岁女孩在与老虎合影时,被兽性大发的老虎一口咬住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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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6 19: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22日)下午,在昆明圆通山动物园,一名6岁女孩在与老虎合影时,被兽性大发的老虎一口咬住脑袋,后经训兽员用木棍、板凳不停地向老虎砸去,老虎才松开嘴巴,但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身亡。(《春城晚报》2月23日)

  这无论如何是个让人难以接受的悲剧。只要是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会为小女孩的惨死而悲痛,然而,兽性是老虎的天性,吃人和其他肉食类动物是它的基本权利,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是老虎兽性的回归,不吃人的老虎还叫老虎吗?

  也许,从人性的角度看,老虎的兽性实在可恶,人们爱着它,宠着它,国家把它作为一级野生动物保护着,它实在不应该有此禽兽之举。只是,人类在高扬着的人性大旗的时候,恰恰缺少了一些人性,硬把人性强行塞给了老虎,让它接受,让它以人的意志处事待物,这可能吗?

  动物本来应该有自己生存、发展的领地。只有在自己的领地内,它们才能得以活得自由自在,才能敷衍后代,才能活出自己的尊严。可人类总想着用人类的思想去管理它们、“爱护”它们,“帮助”它们。于是,它们被关在了笼子里,关在了号称是“山”其实小的可怜的天地里,看来吃喝无忧,冷暖无虞,但也从此失去了自由,失去了欢乐,失去了作为动物的尊严。

  咬死小女孩的这只老虎就是这样,它不仅失去了自由、尊严,还得按人类的意志重复着千篇一律的动作,为主人赚钱。这时,作为“山中之王”的它颜面尽失,只有浑身的疲惫和心中的屈辱,报复人类是迟迟早早的事情。

  咬死小女孩的老虎尽管“可恶”,但利用动物赚钱或者炒作自己的人恐怕更令兽类们不齿。年前某地搞的什么“人猴同居”,美名其曰为近距离接触动物,激发人们了解动物、喜爱动物,进而保护动物的爱心和自觉性,实质上除了自我炒作之外,最受搅扰的莫过于猴们了:一个“自由王国”突然闯进一群不速之客,打乱了猴们的生活,破坏了它们的安宁,窥探了它们的隐私,它们的心灵能不遭到伤害?人类可以屈尊与猴同居,经过猴的同意吗?

  人有人格,兽有兽格。事实上人类是可以同动物和睦相处的,但前提是人类必须尊重动物,尊重它们的习性,尊重他们的兽格;己所不欲,勿施于兽,那种喜欢把人类意志强加给动物的人迟早要遭到兽类们的兽性报复。只是,小女孩是无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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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尊重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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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L :L :L
发表于 2007-3-17 17:57:54 | 显示全部楼层
火星了
发表于 2007-3-17 18: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想玩心跳是要付出代价啥,干饭是过刨的,稀饭是过喝的,自然规律不得违反.
发表于 2007-3-17 18:42:42 | 显示全部楼层
买了个第三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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