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部发布了“关于做好互联网网站实名管理工作的通告”,并再次强调网站实名管理问题。信息产业部已在北京、天津、上海、河南、广东等五省(市)启动了网站备案信息核查试点工作,并将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在全国开展网站备案信息核查工作。
通告中强调,网站如未备案而擅自开通网站服务的、如备案信息不准确、通过提供虚假备案信息取得备案资质的,将被责令关闭。互联网网站主办者应当认真履行网站备案手续;如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履行备案变更、备案注销手续。
通告中还强调,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严格执行“网站先备案后接入”的原则,认真做好代为备案、网站备案信息记录更新工作。对无证擅自提供互联网接入业务的,基础运营商应停止为其提供电信网络传输服务,通信管理部门将予以清理监督。
此外,信息产业部还明文要求,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具有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ISP)或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IDC)经营许可资质,应做到“三建”:建立业务管理系统、建立备案信息数据库、建立备案管理“专人专岗”制度。
信息产业部表示,在网站备案信息核查工作开展期间,为落实十部委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中关于“整顿托管主机和虚拟空间信息安全管理秩序”的工作要求,通信管理部门将暂停办理发放新的互联网接入服务经营许可证。
核查工作期间,基础运营商和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将对其接入网站用户的备案信息进行核实。同时信息产业部还委托中国互联网协会等单位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网站主办者核查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