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工人劳动节停工要加薪 2007-05-02 11:49:52
来源: 南方都市报 采写:本报记者 张国栋 实习生 陈君
另讨要“休息权”,深圳有关部门赶赴现场倾听诉求
本报讯
昨日是“五一”劳动节,深圳赤湾港的200余名工人用拒绝劳动的方式要求管理层加薪、增加休息时间,并改变处罚过重的状况。截至昨晚,部分工人同意派出代表与公司就诉求集体谈判并复工,但停工工人内部并未统一意见,仍有部分工人坚持停工。
工人:休息日太少且无加班费
与此前盐田港发生的“停吊事件”一样,此次赤湾港拒绝再劳动的主要是塔桥和龙门吊机械工人。据在月亮湾片区居民介绍,因为“停吊”,大批货柜车在赤湾堵塞,长龙延伸出几公里。
昨日上午11时许,200余名司机聚集在赤湾码头石油大厦前,多名工人毫不讳言,他们是故意选在五一“国际劳动节”这天停工。他们主要诉求是:劳动时间太长且无加班费;公司管理制度中,对工人处罚过重,一名赵姓工人说,因为没有得到维修部门的预警,他在操作中被突出的钢筋扎坏轮胎,结果他被罚款两万元,并最后被末位淘汰掉。一些工人说,他们都是刚毕业一两年的新工人,因上诉过多次一直无果,忍无可忍才停工。
他们提出的条件是:每个月至少休息四天,薪水要增至五六千元。在现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桥吊工说到工资待遇时异常激动:“我们劳动强度那么大,工作危险性又大,一个月才4000多块,还不包吃住。加班工资就更低了,一个小时才3块多,本来加班应该是20块一小时的。” 公司:承诺将调查并补发工资
停工持续至昨日中午,公司派人给工人送来盒饭和饮用水,直至下午1时许,南山开发公司一位范姓副总经理拿起喇叭,将停工工人召集到一起,传达公司对工人诉求的回应。该副总说,对于工人要求休息的权利,将本着在保证正常生产效益的前提下,以员工身体健康为重,经调整后仍不能实现的效益宁愿放弃。加班工资这方面有违反劳动法的做法,也需要进行纠正;对于工人最为关心的工资问题,他表示需要经过调查了解,但表态将在同行业中处于中上水平,应补的工资会从5月1日这一天算起补给工人。
最后,停工的工人同意选出自己的代表,就自己的诉求与管理层进行谈判。截至昨晚,已有部分工人同意复工,但仍有部分坚持用停工方式向管理层施压,以使自己的诉求尽快得到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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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2年,从开发经营赤湾港口、石油基地起步,现已发展成为一家以港航运输、海洋石油服务、房地产开发等三大核心产业为主,同时发展新型房屋体系业务,跨行业、跨地区经营的综合性大型企业集团。集团拥有深圳赤湾3.4平方公里土地,集团旗下控股企业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已在深圳交易所上市。
■ 政府部门回应
双方要沟通尽快给答复
这起停工事件也引起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深圳市总工会的高度重视,深圳市劳动局长管林根、副局长李滔和深圳市总工会副主席王同信赶到现场,实地倾听工人诉求。
王同信说,工人用停工表达诉求,说明企业的沟通机制出现问题,工人利益在某种程度上受到损害。但事件已发生,急需建立企业与工人的沟通机制,立刻展开集体谈判,工人选出代表,整理出诉求;企业就工人的诉求,给出一个满意的答复。工人提出的要求,有些可以立即解决,工人在工资上有发言和参与制定的权利,总工会将监督谈判过程。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管林根也说,劳动局是劳动者之家,工人提出的问题很有道理,也在依法维权,希望赤湾港的公司也负起社会责任,工人也能尽快复工,以免影响经营,损害深圳国际化城市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