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青年许霆在广州“幸运”地遇到一台白送钱的ATM取款机,一时贪心取走了17.5万元人民币,近日被判无期徒刑,引起专家和民众的共同震惊。无论从法理还是常识看,这都是一个刑罚严苛的判决。在这个案子背后,不仅司法公正受到质疑,银行的公众形象也再一次跌到底谷。
当事的广州商业银行声称自己也是受害者,却拒绝喊冤,不肯对媒体详细说出自己怎么受害了。许霆取款逃亡途中,有意还钱,但银行无意接手,只告诫他无论如何都要坐牢。媒体调查发现,ATM厂商早已经赔付了银行的金钱损失。那么银行的受害到底是什么呢?是一种老虎屁股被摸之后的感觉,威严的冒犯和潜在的危险。因此许霆所要付出的代价,并不是这17.5万元本身的估值,而是另外的东西。大家不明白的是,银行作为与储户平等的商业主体,怎么就多出了那么多东西来?网民们比较了发生在英国的几起ATM送钱事故,发现受损和难堪的首先是出错的银行。其中一起事故中,储户排队占便宜,简直是一场狂欢。另外一起事故中,有人恶意取了13万英镑,被判监禁一年多,家属大骂银行和法官。无论如何,银行都不至于理直气壮地恐吓储户,直接宣布其刑期。英国那位母亲说,我们都是普普通通的勤奋劳动者,遇到意外的馈赠为什么不动心呢?在中国,普通人贪图小便宜,在媒体上所受到的道德批判往往超过大贪官。如果有一辆运钞车撒了一地钱,媒体最关心的不是这车怎么管理的,而是谴责哄抢钞票的路人。但是另一方面,扪心自问,每个人都可能是下一个许霆。比如取款时ATM多吐了一千元,有多少人会还回去呢?还回去是否会遭遇银行傲慢而复杂的调查?这个案子如果说有什么正面意义的话,那就是在极端残酷的现实面前,人们终于开始关心撒钞票的运钞车等类似问题了。
事实上,很多人都被ATM吞过卡或者吞过钞票。这时你唯一的办法,就是向银行投诉,等待银行按照自己的程序处理。如果刚好要下班了,你可能得耐心等到次日再去一趟。如果运气不好,还有可能耽误多日。谁能说这些时间内银行没有侵占和挪用本该你早点取出的钱财?当然,银行很难被证明有主观故意,绝对没有刑罚之虞,甚至也没听说过被吞卡有什么赔偿;如果你挂失不及时,卡里的钱丢了也是自己活该。有一天,银行发现要帮你取出卡来很麻烦,说不定还要收费呢。银行动辄增加收费项目,甚至连排队也要交钱,而相应的服务水平不是提高了,反而更加傲慢,这是中国的一个奇特景观。我家楼下的一家银行,因为存款或挂失要留身份证复印件,一直备有复印机。有一天,复印机要收费了。又过了一段时间,复印机搬走了,好不容易排到窗口的储户得自己出去找复印机。按规定,提供身份证就可以存钱,银行你有多余的要求我不抗议就不错了,怎么还要我来负担呢?这就好比过海关时被照相或者摁手印,海关居然要求旅客出钱买设备一样。
普通百姓遇到许霆那样的“运气”也不容易,跟银行打交道的多是这些琐碎的小事。我想说的是,许霆案这样的极端案例背后,都是无数小事构成的逻辑链条。
金融机构应该受到特殊保护,我相信很多人都会同意,但是如果特殊到为所欲为,对稍有冒犯者就置之死地,那就只有专制极权的皇帝可以比了。国家至大个人渺小的观念,多年来一直教育着中国人。如果银行总以国家财产的守卫者自居,而不回归到商业机构的位置上来,大大小小的许霆案随时都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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