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上牌期间发生事故 保险公司拒赔高额修理费
摘于:车盟网
奔出险保险拒赔高额修理费 车主索赔25万余元 专业人士分析在申领车牌“真空期”保险启动3环节
本报讯(通讯员 姜在斌 王磊 记者 王巍) 一辆奔驰新车在办理牌照期间发生了事故,结果保险公司拒赔高额的修理费。车主不满保险公司的行为而提起诉讼,东城法院近日受理了此案。
2004年2月5日,北京知识安全工程中心购买S280型奔驰轿车一辆,并在保险公司为该车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及玻璃单独破碎险,保险金额为90万元。合同约定该车的号牌正在办理之中。
2004年6月7日,该车发生交通事故,应保险公司要求车主将该车送往指定修理厂拆解定损,后保险公司以车主提供的临时号牌系伪造、出险时没有行驶证及号牌为由拒绝赔付。
车主表示该车的临时号牌是购买车辆时经销商提供的,自己并不知真假,且保险合同已约定投保车辆号牌待领,所以车主认为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不能成立,故起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赔付修理费25万余元。目前,双方当事人已经向法庭提出对牌照的真伪进行鉴定。
今日连线
今天上午,平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就此案针对车辆保险的相关环节进行了分析:
环节一:
出事故时保险是否启动?
车主在购买车辆保险时,往往会和保险公司在合同中约定保险合同正式开始生效的时间,如果车辆发生事故时,保险合同已经生效,那么按照合同,保险公司是要进行理赔的,何时启保一般是看客户的要求。
环节二:
客户不能倒签单
在保险合同启动的约定问题上,客户只能与保险公司将合同启动约定在尚未发生的时间,比如“明天、下个月”等,而不能约定在已经发生的时间,比如“昨天、上个月”。
环节三:
车主有违法行为保险公司免责
在保险公司的责任免除条款中有相关规定,如果车主在操作中出现违法行为,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