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费率终极大PK,车主如何享受下浮优惠
摘于:车盟网
新版交强险费率浮动继续“双挂钩”(交通事故+交通违法),保费最终浮动范围是-40%到100%。“双挂钩”浮动之一是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上浮计算主要以有责任事故的次数作为计算因子,取消了原办法中以赔款金额也作为计算因子的做法,但增加了有责死亡事故。同时改变了原办法中因子累加的办法,而采取因子最大值法;下浮计算与原办法一样。每一年没有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就给予10%的无赔款优待,累计最高不超过30%。“双挂钩”浮动之二是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如果发生了10次及以上交通违法,费率上浮15%;如果发生了一次公安部门认定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有闯红灯、酒后开车、无证驾驶、逆行、超速、超载、安全装置不达标七类,就要按规定计算上浮因子,因子之间相互累加,但最高上浮比率不超过70%。对于 下浮的计算,上一年度未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费率下浮10%,不按年度累加。 例如:某车主在7月1日或之后购买交强险,上两年未发生责任事故,在原1050元交强险标准保费的基础上下浮20%,只需缴纳840元的保费;若连续三年或以上没发生有责任事故,只需要缴纳735元。 享受“下浮”似乎并不困难,但车主怎样做才能最大可能享受“下浮”优惠?车盟作为中国领先的车险销售与服务机构,凭借“10余家保险公司任选、专家导购导赔、全程事故代办、24小时全国无盲点救援”等创新服务已经赢得了超过15万车主信赖。针对此次《暂行办法》的出台,从7月6日至21日,车盟特别安排车险专家团免费向广大车主详细解读交强险的变化,第一时间帮你进行事故查询,教你如何才能享受应该享受的下浮优惠,成为首批享受交强险下浮优惠的车主。 目前,已有不少车主打进车盟400-888-0826热线,了解交强险浮动的细节问题,并表达了自己的疑惑…… 热线1张先生上一年发生了一次有责任死亡事故,还发生了3次交通违法,其中包括一次认定的闯红灯、一次超速、一次违章停车,那么他的交强险保费会上涨多少? 答:一次责任交通事故与一次有责任死亡事故采用因子最大值法,也就是按着有责死亡的浮动数字计算为30%上浮,作为事故调整系数;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方面的浮动,张先生发生的3次交通违法中,闯红灯和超速等两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成为上浮因子,因子累加上浮50%,即为交通违法调整系数。这样张先生应缴保费计算公式就是:1050(基准保费)×(1+30%+30%+20%)=1890,也就是张先生应缴保费1890元。 热线2:《暂行办法》规定上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交通事故上浮幅度10%,如果发生的交通事故不是很严重,车主没有向保险公司索赔,会不会上浮? 答:上浮主要的因素有两个:一是有责,二是保险公司支付了赔款。如果这两个因素不同时具备,将不作为上浮的依据。 交强险费率浮动事关每一位车主的切身利益,欲知详情,拨打车盟热线 400-888-0826,车险专家24小时为您提供免费咨询和估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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