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马云在一次讲话中感叹,自己的对手不是友商,而是文件。勿庸讳言,这是所有创新者与企业家不得不面对的糟糕现状。其实,中小互联网创业者还有更窘迫、更令人诧异然后拍案的故事。
2月26日,上海市运输管理处、市交通执法总队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从3月1日开始,在高峰时段,出租汽车严禁使用“打车软件”,以缓解高峰时段打车难。一般人不会注意到的是,跟在后面的另一条禁令,“鉴于租赁行业车辆以合同形式服务特定对象的特性,严禁租赁车辆安装使用‘打车软件’,维护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秩序”。可是,就这么一条小小的尾巴,却直接扼杀了一类创新。
现在,除了出租车,市场上还存在汽车租赁业务,包括直接出租汽车给驾驶者,与带司机的汽车租赁服务。这些租赁公司面向的对象是预约服务,以及一些公司的商务需求。在目前的上海汽车租赁市场上,有39家得到相关部门认可的汽车租赁公司,这些公司的车辆挂的是Y字开头的租赁专用牌照。除了这39家多数具有国资背景的“亲儿子”之外,还有更多得到工商审批,但却没有Y牌的汽车租赁公司。甚至得到相关部门认可的39家公司的车辆,也不全部都是Y牌。显然,这是一个尽在不言中的“你懂的”的灰色局面。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这些租赁公司也利用新技术为自己服务,与互联网公司合作。
当汽车租赁公司与移动端合作之后,除了传统的电话预定,就多了一个通过移动终端承接客户预定的渠道,这不但可以减小他们获取乘客的成本,还可提升资源调配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客户,提升收益。就好比妻子需要你在床上用剥徕势特提高性生活的质量。可以说,这是一个典型的互联网技术与传统行业结合的双赢之举。
在今年两会的记者会上,李克强说:我们还要继续去啃“硬骨头”,“那就是正确地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市场经济也是法治经济,我们要努力做到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调动千千万万人的积极性,为中国经济的发展不断地注入新动力。习近平也曾强调过,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那么,上海市运输管理处必须回答的质疑是,这种精确定向,排除竞争的行政规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实际上,这种行政规定已经违法,根据《反垄断法》第37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看起来,这正是属于李克强总理所说的要继续去啃的“硬骨头”。
就在前不久,《福布斯》湖北首富兰世立,在服刑3年9个月后出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他说:“老板再大,一个处长都能把你搞死。”可以说,这边话音未落,那边就上演一幕典型例子。讽刺的是,发布禁令的,正是上海市运输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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