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车友会

 找回密码
 欢迎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5891|回复: 1

二手车如何上保险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5-19 15:5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二手车如何上保险


摘于:车盟网

购买了二手车后,车主该如何上保险呢?

    应分清保险价值,保险金额、实际价值之间的关系。

    车辆的保险价值是根据新车的购置价决定的,包括车辆单价和附加购置费。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的保险价值决定,也可以由被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或者按车的实际价值决定,但最高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部分无效。保险条款中规定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新车购置价÷国家规定使用年限×(国家规定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旧车在投保时可依据不同情况选择附加险种。

    赔偿分全车损失和部分损失

    对上了车辆损失险和附加盗抢的车辆来说,如果旧车投保时保险金额是按新车的价值(保险价值)确定,这时车的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相同,但保险金额高于车的实际价值。当车辆遇到全车被盗,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未破获的,保险车辆的损失按规定比例计算赔偿,以不超出保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赔偿金额的20%由被保险人自付。如果按实际价值确定的赔偿金低于该车保险价值的20%,可得的最高赔偿金只为投保车辆出险时保险价值的20%。赔偿后,该车的权益归保险人所有,保险责任终止。当车辆只是受到不同程度的部分损坏时,按实际修理费计算赔偿,除规定中的自付部分外,其余由保险公司担保。

    赔偿金额与保险金额相关

    如果旧车投保时的保险金额按车的实际价值决定,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但等于实际价值。遇到车辆被盗、抢造成全车损失时,得到的赔偿与保险金额等同于保险价值时一样,但遇到部分损坏却不同。保险车辆得到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修理费。车辆损失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计算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偿达到保险金额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终止。当保险金额低于实际价值时,如果车辆发生全损,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金额计算赔偿金。所以,在给车辆上保险时应该实事求是,足额投保。

大家正在看
 楼主| 发表于 2007-5-20 12:3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觉得有帮助吗?如果有帮助,我会继续帖相关帖子的~大家的支持就是偶滴动力~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欢迎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长安车友会 ( 渝ICP备06005564号-1 ) |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1124号

GMT+8, 2024-11-21 21:47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