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鞭刑(胆小莫入)
<P align=left><FONT face="Verdana, Geneva, Arial, Sans-serif" size=3>因为判处鞭刑的犯人太多,新加坡监狱设立了固定日子,对判处鞭刑的犯人统一行刑,在该日将被鞭刑的犯人被要求在鞭刑室外蹲成一排,排队等待行刑。 <BR><BR>根据其他受过刑的人的回忆,有的说一组有10个犯人,有的说有20个。据此算来,排号靠后的犯人要等很长时间,尤其是当前面有犯人被判15鞭以上甚至最高的24鞭时。漫长的等待无疑加深了犯人心中的恐惧和忧虑。 <BR>鞭刑室非常宽敞,天花板很高,地板锃亮。在房间尽头有一列桌子,监狱的官员坐在桌子后监督行刑。在房间的另一头立着鞭刑架。鞭刑架高2.74米,用木料制成,相当牢固。如前所述,刑架下有供犯人站立的木头底座。犯人将被赤条条绑在刑架上,两个狱警分立两侧伺候。 <BR></P></FONT><BR> <P align=left><FONT face="Verdana, Geneva, Arial, Sans-serif" size=3>根据受过鞭刑犯人的回忆,在犯人“检录”的时候,行刑者会先在一个人体模型上练习、热身。 <BR>行刑者都受过特训。他们个个身材魁梧,肌肉虬结,有些是搏击或武术高手,段位相当高,不过官方消息称他们在挑选行刑狱警时,并没有对搏击段位做特殊要求。 <BR>麦克.费伊说,对他行刑的狱警“年纪轻,肌肉发达,非常矫健。” <BR>鞭刑官在上岗之前都要经过培训。培训由监狱主鞭刑官和狱医等人进行,目的据说是让这些即将执行鞭刑的狱警知道怎样才能在犯人身上制造最大程度的疼痛,同时产生最小程度的永久伤害。在培训中,狱警通过鞭打沙袋、假人和香蕉树提高技能。鞭刑狱警在正式行刑时都不穿制服,只穿T恤,这是为了给肢体最大程度自由活动的空间 <BR><BR>鞭刑的行刑部位是臀部。受刑时犯人必须脱光衣服。 <BR>犯人脱光衣服后,狱警会要求他走到刑架前,面向刑架站立,以便捆绑。然后狱警命令他趴在刑架一侧有垫子的横梁上,将他的脚固定在刑架犯人一侧的底座上,手固定在刑架另一侧,这样,犯人就以臀部翘起等待挨打的姿势被绑结实了。犯人的下背部和腰部之间会被绑上一个垫枕或者软垫,以防刑鞭不慎打到这里,伤了犯人的肾脏。新加坡海峡时报1974年的一篇报道这样说:“犯人弯下腰,翘起臀部,准备接受刑罚。” <BR>麦克·费伊说,“他们把我的衣服脱光,在我的腰上绑上一个橡皮条的垫子,裸着我的屁股。除了那个垫子,我身上</FONT><FONT face="Verdana, Geneva, Arial, Sans-serif" color=#000000 size=3>一丝不挂</FONT><FONT face="Verdana, Geneva, Arial, Sans-serif" size=3>。” <BR><BR>犯人的嘴不会被塞住。在1974年新加坡政府的记者招待会上,时任监狱局长的郭士力对此有一番详细描述,他说,犯人都怕受刑时会哭嚎,他们不愿意叫出声,在他们的观念里,受刑也要像条汉子,哭就太丢人了。所以他们经常要求被塞住嘴,当然这样的要求不会被满足。 <BR><BR>当犯人被绑结实以后,鞭刑官就要就位了。他站在离犯人约1.5米处,用刑鞭调整位置。据郭士力说,找准站位至关重要,因为如果站得太近,刑鞭的前部落在犯人臀部以外,就减轻了鞭刑的效果(中国古代小说里说行刑的狱卒受贿,“打个出头棍”,就是此意);如果站得太远,则刑鞭只能打到半片屁股。 <BR><BR>一位高层狱警会站在一旁监刑,同时旁边还有狱医。 </FONT><P align=left><FONT face=Verdana></FONT> </P> <P align=left><FONT face="Verdana, Geneva, Arial, Sans-serif" size=3>在行刑前,刑鞭会在清水中浸泡一夜,使之充分吸水,增强柔韧性。监狱局表示这样做是因为干燥的刑鞭在行刑时可能断裂,一旦断裂藤条上的木刺就会扎到犯人肉里。狱方表示,之前关于“刑鞭浸在盐水或特制药水中”的传言是不正确的,但确实用消毒剂擦拭过。 <BR><BR>麦克.费伊回忆道:“有人喊了一声‘第一鞭’,声音很大,过了几秒,第一鞭就打下来了。” <BR><BR>鞭刑要求行刑者每鞭都出尽全力,不考虑受刑者的年龄或者罪行的轻重。香港南华早报1994年4月2日的报道中说,“鞭刑要求用最大力气执行”。新加坡前监狱局局长郭士力1974年在记者招待会上说:“……执行鞭刑时,行刑狱警用的是全身的重量,而不仅仅是臂力。他紧握刑鞭,抡圆胳膊,以脚为支点转半个圈,重重出手。” <BR><BR>有很多目击者和受刑者谈到过鞭刑的厉害。 <BR><BR>“行刑者都是全力出鞭,犯人的光屁股上被鞭到的地方皮肤裂开,先是出现一条白印,然后涌出鲜血。” <BR><BR>一位目击者说:“在第四鞭时,我看见血流出来了。犯人瘫软在刑架上,看得出来是痛彻心肺。行刑结束了。” <BR><BR>“我的皮被打裂了,流了一点血,”麦克·费伊说,“咱们不要夸张,实话实说。流的不止几滴血,但谈不上血如泉涌,应该是在这二者之间,跟流鼻血差不多。” <BR><BR>新加坡监狱局曾对“鞭刑现场血肉横飞”的说法辟谣,但他们也承认确实有淤血和伤疤。这与一家新加坡官方媒体早前的报道相矛盾。1992年,新加坡新报曾报道“每一鞭下去,都会有皮肉飞起来”,这显然是照搬1974年那个有名的记者招待会上的说法。一位美国分析家认为,1974年记者招待会上新加坡官方的描述可能是为了恐吓犯罪而故意夸大了。 <BR><BR>新加坡海峡时报1994年4月8日报道:“鞭刑留下巨大的红色疤痕,终身不去。” <BR><BR>1974年的记者招待会上,新加坡监狱局长说前三鞭每鞭下去犯人都会拼命挣扎,他又说:“三鞭之后,犯人的挣扎弱下来,因为他们挣扎不动了。受刑超过三鞭的犯人在受刑结束后经常会休克,有的瘫倒在地,现场狱医和助手会把他救醒,给伤口消毒。有的犯人在受刑中假装昏过去,但这骗不过狱医——这也是为什么法律规定狱医在场。” <BR><BR>新加坡当局行使此刑的目的无疑是在犯人身上制造最大的疼痛感。从受刑人事后的叙述来看,这个目的完全达到了。 <BR><BR>“我闭着眼,咬着牙,等着第一鞭打下来。然后我听见‘劈啪’一声鞭响,血从我的身体里流出来了。那种疼痛无法形容,如果有比‘惨’程度更深的形容词,就该用那个词。” <BR><BR>“如果我在受刑时没被绑着,我肯定会光凭两只手爬到墙上去。” <BR>“每一鞭都像地狱一般,我有生之年永远忘不了。” <BR>最后一鞭打完,犯人被从刑架上放下来,接受狱医的治疗。 <BR><BR>郭士力当时说道:“如果有一个受过合格培训的鞭刑官行刑,犯人整个屁股上99%的皮肉会破裂,受过合格训练的鞭刑官能让每一鞭都打在不同的地方,避开已经破了的地方,这样能造成最大的痛苦却留下最浅的疤痕。”</FONT> </P> :o :L :lol ;P :@ :L :L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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