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大
发表于 2010-11-11 19:36:58
如果价格高直接上官司
星痴
发表于 2010-11-11 21:00:10
遇球得到哟
美好的未来
发表于 2010-11-11 21:42:42
同情楼主!!!!!
汤圆
发表于 2012-8-2 15:25:52
那LZ也不利索..我有个朋友是开客车的...在路边下人的...有个伙计不知道从那来的 一下撞他PP了最后花了3万多快
向宇
发表于 2012-8-2 17:47:45
找律师咨询啊 最好是处理这类事情多的律师
中国特种兵
发表于 2012-8-3 01:36:05
遇到这种是就悲哀了。。。
铳梦
发表于 2012-8-3 08:36:37
倒霉催的害人精,死了还要害人
常州应该实施全区禁摩
安苏天使
发表于 2012-8-3 13:29:31
宁可把钱花在送礼上,也不白给死者家属。 法律不外乎人情,托人好办事。没人可托,就认了吧。倒霉! 这个判决不是死的,可轻可重的。中国的法律,你懂的。
fss813
发表于 2012-8-3 14:16:09
{:soso_e115:}表示同情!
这事复杂了!
星二代!
发表于 2013-5-2 16:02:33
最讨厌这些电单车,摩托车、三轮车上路的了,死活不按规距走,到处乱跑,死得好,活该,谢谢楼主为民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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