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uanxin 发表于 2010-4-3 17:40:12

关于南京市古平岗110KV变电站选址建设严重侵犯百姓利益的情况概要

变电站建筑距星汉城市花园三栋西北角住户仅有约8米的直线距离!!!

星汉城市花园的近200户业主合法利益谁来保护?由此造成的干群对立谁来负责?

别墅区和花园小区住的不一样是人吗?

事故起因:2004年南京供电公司将建设古平岗110KV变电站的选址确定在南京市鼓楼区水佐岗15巷,正当该工程已经过环评及市规划局、省环保厅等部门审批,手续完备准备动工时,由于与该选址一路之隔的722厂(南京电子管厂)地块被规划为省级机关领导别墅区,为“优化”该别墅的环境,省级机关行政管理局书面要求南京市政府将古平岗变电站易址。2005年南京供电公司将该变电站选址改在距原选址约200米、紧邻星汉城市花园西北角位置。

   令星汉城市花园业主不能接受的是,该小区系由开发商建设,业主于2001年以后购买入住的商品房住宅小区,在业主购买该小区商品房时,小区紧邻处并没有变电站的规划;根据该变电站的规划设计,易址后的变电站建筑距星汉城市花园三栋西北角住户仅有约8米的直线距离,而该变电站原选址距规划中的省级机关领导别墅区外围围墙至少有30米的距离。按照政府的一贯宣传,既然变电站对人体无害,为什么省级机关行政管理局的一纸公文却要改变规划?为什么这样一个比原来选址对周边影响更大的规划居然能够顺利的获批?星汉城市花园的近200户业主合法利益谁来保护?由此造成的干群对立谁来负责?

    民众表态:为此,小区业主对该变电站的选址一直坚持反对的态度,同时也积极向相关部门提出与真正建设施工中的省委党校置换土地的合理建议,但因党校项目是前任省委领导钦点,所以无人理睬该建议。在向政府各相关部门投诉反映得不到重视和解决后,于2008年向鼓楼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业主一审败诉后,又提出上诉,在二审期间,南京供电公司日前已强行施工,在小区业主中引起强烈的反应和不满态势,目前随着该事件的发展,有进一步发生强烈冲突和激化积累深层次矛盾。
——跪求版主莫删贴,200户业主拜跪于此!!

梁峻铭 发表于 2010-4-3 19: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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