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牛奶股权激励获上海国资委批准
光明牛奶接上海市国资委批复,其同意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尚需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光明牛奶 ( 600597 ) 3月2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0年3月25日接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光明牛奶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同意《光明牛奶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请按规定由光明牛奶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尚需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此前披露的激励计划草案,公司计划向包括总经理、财务总监、董秘在内的104位骨干授予不超过869.53万股公司股票,占总股本的0.84%,其中预留60万股。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10.10元/股,购买价格为4.70元/股。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5年,包括禁售期2年和解锁期3年。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业绩条件为,2009年度营业总收入不低于7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1.2亿元;2009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4.3%;200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占净利润的比重不低于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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