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界:地震震毁房屋按揭仍需偿还 ,你怎么看?
多家商业银行和法律界人士表示,贷款者与银行之间的债务关系,不因抵押品(房屋)的灭失而消失,即使房屋全损,贷款者也有义务按月还清余下贷款。建设部部长姜伟新16日对此表示,产权问题正在研究,并会充分考虑原有产权情况。《证券时报》报道,关于按揭贷款房屋是否受地震影响的问题近日激起热烈辩论。有意见认为,贷款房屋若在地震中遭受全损,则贷款者可不必支付余款。银行业内人士则表示,房屋抵押贷款属于消费贷款的一种。从民法看,贷款者和银行分别担当债务人和债权人的角色,而房屋产权便是银行发放贷款时收取的抵押品;但抵押品的灭失并不导致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关系的终结。
事实上,按照中国的《民法通则》和以往的判例:如果抵押品受损,且抵押品已投保的情况下,则银行有权从保险金中优先受偿;如果没有投保,银行也能从追索贷款者的其他财产中优先受偿。由于中国尚未建立个人破产保护制度,这意味着银行有权利要求法院对贷款者的其他存款或资产实施冻结。
对于地震震毁房屋的产权问题,目前官方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姜伟新16日在记者会上也谈到了住房问题,但却涉及商业银行界人士所提出的问题。
他表示,短时间内的住房是一个非常紧迫的问题,这么多人的住房问题,短时间内都建成永久性的住房非常困难。那么,肯定要有一个过渡的办法,这个过渡的办法是什么,目前还在研究。
他透露,其中一个方案是,先建相当数量半永久、可以居住两三年的房子,数量也不好讲,因为可能也有一部分的受灾户愿意接受补贴之后投亲靠友,要几条腿走路,解决他们近期的住房问题。
在谈到将来永久房建成以后的产权问题时,他表示,这个问题是要很好地研究,永久房建设从现在建也得三年之后,还有时间来充分研究这个问题。建设部在研究产权问题的时候,会充分考虑原有产权的情况。 对于有其他存款或资产的贷款者,可以按比例偿还.对于没有其他存款或资产,房子已经损坏的老百姓.应当不要按揭,房屋已经损毁,无需按揭 .假如还让他们按揭.那不是雪上加霜! 呵呵,应该是不用了吧,如果还得付那问一句,这次估计有不少人全家都遇难了的:( 但问题是那些人存银行的钱他们怎么处理, 不交按揭款,让银行个人切收房子! 当时办按揭的时候银行和开发商就该考虑到多种因素的,就象买车按揭一样要买盗抢险和自燃险一样,当时就该买房屋保险,是开发商和银行的责任,消费者不该为此买单 确实不好说的,要看合同上有没有规定,一切都有法可依。好久拿本按揭合同来研究哈。 在国外,一个破产的人,无需还贷。 如果我的房子垮了,反正我是不会付按揭款的!!! 国家把房子起好,按揭继续。。。。。。人还在的话。 银行象猪样,贷款人什么都没有了,你要他还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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