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星 发表于 2007-10-4 19:51:59

重庆10余自驾客 越南 被4名男子抢走10万

<P>越境玩耍 重庆10余自驾客被4名男子抢走10万</P>
<P>昨天上午,我市十余位自驾游广西的市民打进晨报热线求救。一位余先生称,他们在导游安排下越过边境进入越南500米后,被4名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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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广告内容开始--><!--广告内容结束--></TD></TR></TBODY></TABLE>抢走10万元现金。 </P>
<P>&nbsp;&nbsp;&nbsp;&nbsp;<STRONG>越境后10万现金遭抢</STRONG>
<P>&nbsp;&nbsp;&nbsp;&nbsp;余先生称,他们是早上赶到广西省东兴市的,与已到达的队友汇合。这时他们被告知,可以随导游一起去越南玩。而出境证件已由导游拿着所有队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去办理。余先生说,没过多久,导游就过来了,并让我们分乘3辆出租车。
<P>&nbsp;&nbsp;&nbsp;&nbsp;“出租车把我们带到一个码头,坐上了一辆机驳船。”余先生说,那种船在越南的电影里时常看到,我们几分钟就过河了。但上岸大约500米,就被一伙人拦住,带到了路边的草丛里。
<P>&nbsp;&nbsp;&nbsp;&nbsp;“那些人说的话都听不懂,应该是越南话。”余先生说,接下来,他们被搜走了所有的现金,大约10万元。“大家的手机,只有我的没被搜到,其它的也全被搜走了。”余先生说,接着,这些人叫来一艘船,把大家又运回了东兴这边的码头。而导游则没有一起过来。
<P>&nbsp;&nbsp;&nbsp;&nbsp;“我们立即到东兴边防站报了案。”余先生说,现在还不知道怎么处理这件事情。听说会很麻烦。
<P> <STRONG> 10余人犯了两个错误</STRONG>
<P>&nbsp;&nbsp;&nbsp;&nbsp;昨天下午,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一位人士介绍,余先生一行人犯了两个错误。一是导游办的出境证要由个人保管,而不能让导游集中保管;二是正规出境场所,都会有专人检查,而余先生一行人显然没有经过这个程序。这种情况在我国称为偷渡,而越境后,在对方国家则是非法入境。
<P>&nbsp;&nbsp;&nbsp;&nbsp;警方提醒市民,在边境地区游玩,护照或出境证件一定要随身保管,无证情况下决不要妄越国境。(记者 冯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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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这是新华社重庆新闻</P>
<P><A href="http://www.cq.xinhuanet.com/2007-10/04/content_11318896.htm">http://www.cq.xinhuanet.com/2007-10/04/content_11318896.htm</A></P>

一点星 发表于 2007-10-4 19:52:41

慰问:Q :Q :Q

龙哥 发表于 2007-10-4 20:30:41

:handshake :handshake :funk:

喜欢TT的上海人 发表于 2007-10-5 00:04:21

活该....这叫偷度,抢了白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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