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峰投资 发表于 2013-7-29 16:39:21

“汽车三包”终于要在10月1号实施了

历时十二年数百次修改,“汽车三包”政策终于要在10月1号实施了。为了三包规定能够更加有效推行,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先后发布了作为三包重要配套文件的《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下称“三包范围”)和补充规定《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和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分别对汽车三包范围和汽车产品三包的信息及争议处理进行了明确。

离三包新规实施还有两个多月时间,消费者、业内专家、法律界人士对期望很高的三包法也有了很多争议,最核心的一是三包范围是否“缩”水;二是三包争议能否落实到位。

三包法规核心未变 信息更加透明

在“三包范围”修改后,涉及退、换车的问题零部件种类减少了,范围缩小了,这正是引起争议问题所在。

但多位业内人士表示,虽然退、换车更加困难,但汽车三包的真正核心并没有改变,比如绝大多数质量问题可免费修理,强制性地规定了同一种问题修理的时间,如不超过35天以及修理次数不能超过5次等。



笔者认为,三包法案重点在包修,而不是包退换,这个实际上也是出台汽车三包的初衷,不能因为三包的出台导致大面积的汽车退换,这对整个汽车行业发展没有好处。消费者期望法规越苛刻对自己越好,而厂家及经销商则期望法规对自己有利,但法律不能只保护一方利益,而是综合考量,制定最优标准,既要规避钻空出现大量不合理退车要求,又需要让厂家对产品质量、服务水平不可怠慢。这种多方博弈的结果也更符合多方利益。

在新三包法规则中,我们还看到了很多强制性规定,比如厂家必须帮助、指导经销商进行硬件升级,以提高服务水平,减少产生消费纠纷的几率。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管理办法”规定,明确了汽车三包规定中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备案和公开制度。一位资深汽车专家表示:“信息的公开极大有利于消费者,他们在买车前可以查询、对比不同品牌的保修期,比如车灯、雨刮器等易损耗件,这样可以根据自己需求进行选购。而当有了汽车三包争议,汽车三包及担保信息方便消费者获取维权依据。”

笔者认为,国家质检总局这招出得“高明”,让各个企业将对消费者的承诺晒一晒,车辆配件信息情况比一比,谁想赢得消费者就制定更高的承诺,也迫使厂家重视提升产品质量。


专家协助维权 但需逐渐完善机制

10月份之后,消费者如涉及三包争议维权又多了一个选择。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将负责组织制定汽车三包信息和专家管理规范,并进行监督管理。专家库将从4S店、国家汽车质检中心、汽车工程实验室、大专院校遴选组建。今后消费者遇到争议,可选择专家进行咨询,由专家出具书面意见,作为责任争议的参考依据。但这条同样是引起争议,“专家说了算”是否可以做到权威、公平、公正呢?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专家说了算”只是权宜之策,受制于在当前质检部门汽车鉴定设施不完善、鉴定队伍力量不足,但专家可能的利益摇摆存在汽车厂家、消费者都不满意的可能。因此,ZF应考虑吸纳民间专家团队保障监督的作用。而随着汽车消费群体快速增长,由ZF管理部门主导的第三方质量鉴定机制才是最终解决办法。

笔者认为,除了这两个争议,在汽车消费者的利益方面有还想提两条建议:

一、完善必要的惩罚措施。在70年代,美国虽然也有三包承诺,但各种扯皮事件仍层出不穷。之后美国ZF规定,消费者如果购买了存在质量缺陷的汽车,可以换车或退车。一旦消费者选择退车,厂家必须返还车主购车缴纳的税款、修车等相关费用。假如消费者选择上法庭,胜诉后可获得购车款两倍的补偿,修车费和律师费。这也让厂家不敢轻视消费者的抱怨,产品及服务质量有了大幅提升。

二、根据行业发展,不断完善法规。比如,韩国在05年修订完善退换车法规,09年完善免费修理制度。对于中国车市同样如此,有条款引起争议很正常,但一定要随着行业的发展而进行相应的调整,不能一劳永逸。三包将推动行业良性发展历经10余载的汽车三包一旦实施,也将推动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多位业内人士及众多4S店负责人表示,他们均看好汽车三包法,认为有利于消费者购车心理障碍的排除,对刺激汽车消费是一个重要的利好因素。


哲学上说,任何事物都是相互关联的。现在的汽车三包法更是如此,它不能脱离中国汽车行业发展现状而“独善其身”,而是要统筹考虑、长远规划。汽车三包法虽然既然历经坎坷才推出,比我们预期晚了很多,也有一定的不足之处,但毕竟有了长足的进步,我们还是不能吝啬掌声,因为它必将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也需要ZF、厂商、消费者及行业的共同维护和推进。

小阿杰 发表于 2013-7-29 17:44:50

绝对是个喜讯

情是永恒 发表于 2013-7-30 15:01:52

平民斗不过奸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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