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心 发表于 2013-3-30 14:57:56

车牌上有淤泥被扣光12分 车主法庭告交警

被查到时,张先生的工程车后车牌已经沾满泥污。本报讯新交规规定,故意遮挡、污损车牌的将被一次性记12分。但该怎么认定,一直争议很多。车牌上粘了张纸巾,怎么知道是车子行驶过程中飞上去的,还是车主故意粘上去的?车牌溅上了淤泥,车主没有擦掉,又算不算故意污损车牌?昨天下午,全省首例污损车牌引发的行政诉讼在瑞安法院开庭。司机张先生因为不服处罚,将瑞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告上法院。法庭没有当庭判决。案件回放:车牌上有淤泥被扣12分张先生是开工程车的。他说,自己比“窦娥”还冤。今年1月14日下午,他开着一辆重型半牵引工程车,经过瑞安市虹桥北路。这时,有交警示意他停车。“出什么问题了吗?”张先生靠边停车,很疑惑。“交警指了指车牌,我才发现自己的后车牌不知什么时候沾满了淤泥。”张先生说,当时自己也很诧异。据此,交警认定张先生具有“故意污损”车牌的违法行为,对其处以违法记分12分,罚款200元。张先生不服处罚,但没能说服交警改变决定。2月21日,他将瑞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告上法院,请求法院撤销交警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司机:不可能不断停车检查车牌在法庭上,张先生陈述了自己不该受罚的3点理由:其一,淤泥不是他故意涂上去的。在开车前,他特意检查了车牌是干净的。其二,他驾驶的重型半牵引工程车,绝大部分时间在建筑工地上工作,建筑工地四处泥泞,难免会沾上或被其他车辆溅上淤泥,致使车牌污损。其三,在开车时,作为驾驶员他不可能时时刻刻停车对车牌进行检查。交警:放任可能造成的后果也是故意交警队认为,主观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对可能造成的后果持放任心理属间接故意,这也是故意。行政处罚做出当天天气晴朗,路上没有大量积水,张先生的车辆却满是淤泥。车牌与车身的淤泥连贯一体,十分干燥,车牌没有任何擦拭过的痕迹,不像是一两次溅染淤泥造成的。张先生的前车牌清晰可见,后车牌不仅无法辨认,还存在折损变形。综上,交警队认为张先生对后车牌污损情况持放任心态,属于间接故意。当天执勤的交警出庭作证为了证明上述事实,交警队当庭出示了车牌污损的照片、天气证明,并申请当天执勤的交警出庭作证。执勤交警在庭上作出了一点质疑,张先生前车牌清晰完整,为什么后车牌却污损严重?如果是路上淤泥溅染,不会“厚此薄彼”。对此,张先生辩称,车辆向前行驶,前车牌自然干净,后车牌和车身则被后门溅上淤泥。建筑工地上这样的情形很常见。-律师观点:1.是否故意要以生活常理衡量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一来认为,判断一个人的行为是否主观故意很难,要从客观行为、客观环境等方面综合分析。具体到司机是否故意污损车牌,交警处罚时应遵循日常生活法则,以生活常理来衡量。比如一辆车在高速上开,车牌上沾了张餐巾纸,你要说是别人扔纸巾时碰巧粘上去的,这种可能性太小,就不符合生活常理了。再说淤泥,这要看天气和路况。如果连续几天大晴天,开的是水泥路,就不太可能沾上;如果连续下雨,车子跑工地、乡间道路,不小心沾上才有合理性。行政诉讼官司由被告举证。交警部门需提供天气、行驶路面情况等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2.间接故意一般不适用于行政处罚陈一来律师认为,间接故意有个前提,就是在明知或应该知道的情况下放任。如果形成的时间不长,而且是下雨天或者路面泥泞,就无法作出这样的推定。另外,间接故意的概念一般适用于刑事犯罪,行政处罚范围内是否适用间接故意向来有争议。由于被处罚人处于弱势,从保护弱势群众的角度考虑,倾向于不适用。通讯员芮宣本报驻温州记者甘凌峰链接:在网络上,流传着这样一个事件:车子在路上开,一张纸巾飞到车牌前,恰巧被电子眼拍下,车主因此被扣12分。是否故意遮挡、污损车牌,现实中确实存在不少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案例。今年2月1日,南京一车主的车头牌照上有张白纸,被交警拦下,以故意遮挡号牌被一次性记12分。车主辩解说,他过扬子江大道时路上有好多纸,应该是下雨纸张比较湿,路过车辆把纸带起,恰好粘在前牌照上。但交警表示,前牌照上的纸有明显的折痕,如果是风吹上去,是很难形成这种折痕的。按常理,风也会把纸刮下来的。今年2月4日,福州车主郭女士的后车牌上卡了张某加油站的小广告,遮住半个字母,也被扣12分。郭女士说,如果她是故意的,不可能采取这种低级方式进行遮挡。但交警认为车主有保证车牌清晰、无遮挡的义

好人难做 发表于 2013-3-30 20:22:36

没天理啊,没有讲理的地方了。

北极星1111 发表于 2013-3-30 21:01:58

中国国情

lanslothe 发表于 2013-4-2 12:45:17

确实值得好好看看,顶先

追求 发表于 2013-4-3 12:32:42

看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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