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车不负责任的方式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今天在《成都商报》发布的,以下是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一分局事故大队长对《交警权威发布》的详细理解:1、同车道人家追你尾,撞上是他全责;
2、正在车道正常行使时,不要让变更车道的车,撞上是他全责;
3、在交叉路口遇到信号灯时,绝对占着车道不要让,撞上是他全责;
4、在通过没有转弯信号的路口时,直行车绝对不要让转弯车,撞上是他全责;
5、在通过没有转弯信号的路口时,正常左转弯时,绝对不要让相对方向行使的右转弯车,撞上是他全责;
6、绿灯亮时,直行的车绝对不要让转弯车,撞上是他全责;
7、红灯亮时,直行的车绝对不要让右转弯车,撞上是他全责;
8、在没有中心线的狭窄道路上会车,同时上坡的车绝对不要让下坡车,撞上是他全责;
9、在没有中心线的狭窄山路上会车,靠山体外的车绝对不要让靠山体内的车,撞上是他全责;
10、在环行线行使时,绝对不要让环行路口外的车,撞上是他全责;
11、逆向行使的车,绝对不要让他,撞上是他全责;
12、正在正常左转弯,绝对不要让后面直行车,撞上是他全责;
13、正在正常掉头,绝对不要让后面直行车,撞上是他全责;
14、正在正常超车,绝对不要让后面直行车,撞上是他全责;
15、正在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正常行使时,绝对不要让后面直行车,撞上是他全责;
16、在只有一条机动车道时,绝对不要让从右边超车的,撞上是他全责;
17、正常行使时,看见有车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调头,绝对不要让,撞上是他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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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不管谁撞谁,还是不撞的好! :D :D :Q 我还是愿意躲一躲,车撞坏了事小,要是撞个伤残甚至......,我胆小哈:lol 说的对头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支持一下! :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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