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英俊 发表于 2011-4-4 20:51:50

只要能证明这车确实是已经卖给他了,就没有关系。

五星 发表于 2011-4-4 21:04:24

风险太大了!二十号还早啊!小心上当!

诚海 发表于 2011-4-4 21:08:48

回复9楼朋友

我这是09年11月份的6363B3S,卖了2.3万,不负责过户费

溪口渔翁 发表于 2011-4-4 21:52:46

小心他别有用心哦!

szlaiwg 发表于 2011-4-5 00:17:45

还是过户先好,出事就麻烦

:lol

小火柴 发表于 2011-4-5 01:12:35

运气好提心吊胆几天。
运气不好,吃不了兜着走
照LZ说。买家别有用心~~
另:担保有个鸟用
出了啥事。但保算个屁。责任还是你

l8787181 发表于 2011-4-5 08:19:18

:bye_bye:

lu7359 发表于 2011-4-5 08:42:07

压金,30000,交了走了,过了户再说,

让爱远离 发表于 2011-4-5 09:32:39

就怕出事,过户为什么要二十号呢

南社后生 发表于 2011-4-5 09:35:34

可以,只要他给了你钱就行,现在国家法律不强制要求二手车过户了,你可以和他写个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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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我卖一辆6363,买方说先把车开走,到本月20过户!答不答应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