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英俊
发表于 2011-4-4 20:51:50
只要能证明这车确实是已经卖给他了,就没有关系。
五星
发表于 2011-4-4 21:04:24
风险太大了!二十号还早啊!小心上当!
诚海
发表于 2011-4-4 21:08:48
回复9楼朋友
我这是09年11月份的6363B3S,卖了2.3万,不负责过户费
溪口渔翁
发表于 2011-4-4 21:52:46
小心他别有用心哦!
szlaiwg
发表于 2011-4-5 00:17:45
还是过户先好,出事就麻烦
:lol
小火柴
发表于 2011-4-5 01:12:35
运气好提心吊胆几天。
运气不好,吃不了兜着走
照LZ说。买家别有用心~~
另:担保有个鸟用
出了啥事。但保算个屁。责任还是你
l8787181
发表于 2011-4-5 08:19:18
:bye_bye:
lu7359
发表于 2011-4-5 08:42:07
压金,30000,交了走了,过了户再说,
让爱远离
发表于 2011-4-5 09:32:39
就怕出事,过户为什么要二十号呢
南社后生
发表于 2011-4-5 09:35:34
可以,只要他给了你钱就行,现在国家法律不强制要求二手车过户了,你可以和他写个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