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傲江湖 发表于 2007-8-16 14:34:55

FB

东岭乐扬 发表于 2007-8-18 10:37:40

未垮桥前的施工现场。

明明 发表于 2007-8-18 22:47:47

『长安车友会』欢迎您!

星友 发表于 2007-8-18 23:13:33

:L :L :Q :Q

东岭乐扬 发表于 2007-8-19 18:30:42

<P><STRONG><FONT size=3>&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凤凰塌桥事故搜救工作基本结束 88人生还64人遇难</FONT></STRONG> </P>
<P>&nbsp;&nbsp;&nbsp;&nbsp;&nbsp; 在经历连续5个昼夜的奋力搜救之后,湖南"8.13"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垮塌特大事故现场清理工作已经基本结束,目前已经确认有64人在这场灾难中不幸罹难,88人脱险,其中22人受伤。 </P>
<P>&nbsp;&nbsp;&nbsp;&nbsp; 连日来,国务院"8.13"堤溪大桥垮塌特别重大事 故调查组专家们正抓紧时间,在塌桥废墟中取样、拍照,为调查事故原因,确定责任取证。事故最终死亡、失踪人员人数,要待现场清理彻底结束后,才能最终确定。 8月13日16时40分,正在建设中的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发生了坍塌事故。事故发生后,搜救行动迅速展开。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凤凰县三级政府的调度下,搜救人员经过连续123个小时的奋战,至8月18日19时40分,成功抢救出88名生还者,其中22名伤员。目前,伤员的情况趋于稳定。当地政府已对64名遇难者的家属采取多方面措施进行安抚,伤者和死者家属情绪基本稳定。</P>

[ 本帖最后由 东岭乐扬 于 2007-8-19 18:32 编辑 ]

日月随星 发表于 2007-8-23 09:41:48

<P>腐败的中国啊</P>
<P>&nbsp;</P>

老晏 发表于 2007-8-24 23:29:00

:@ :Q 男的弄去枪毙,女的交给出车友会强奸——狗日的些,拿国家奉禄,却干些害人的勾当:不这样做作他们,不足以平民愤:@

开拓人 发表于 2007-8-24 23:31:48

老晏

你在长寿吗>
哪儿凉快吗?

东岭乐扬 发表于 2007-12-30 08:18:24

<P>今天在人民网上看见凤凰堤溪沱江大桥坍塌事故处理结果。转贴如下∶</P>
<P>
<TABLE class=show_p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border=0>
<TBODY>
<TR>
<TD align=middle><IMG src="http://society.people.com.cn/mediafile/200712/26/F200712260814293031636973.jpg"></TD></TR></TBODY></TABLE></P>
<P style="TEXT-INDENT: 2em">新华网长沙12月25日电&nbsp;2007年8月13日下午,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正在建设的堤溪沱江大桥发生坍塌事故,造成64人死亡,2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974.7万元。事故发生后,国务院组成事故调查组,立即开展了调查工作。</P>
<P style="TEXT-INDENT: 2em">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严重的责任事故。由于施工、建设单位严重违反桥梁建设的法规标准、现场管理混乱、盲目赶工期,监理单位、质量监督部门严重失职,勘察设计单位服务和设计交底不到位,湘西自治州和凤凰县两级政府及湖南省交通厅、公路局等有关部门监管不力,致使大桥主拱圈砌筑材料未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拱桥上部构造施工工序不合理,主拱圈砌筑质量差,降低了拱圈砌体的整体性和强度,随着拱上施工荷载的不断增加,造成1号孔主拱圈靠近0号桥台一侧3至4米宽范围内,砌体强度达到破坏极限而坍塌,受连拱效应影响,整个大桥迅速坍塌。12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的汇报,讨论通过了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P>
<P style="TEXT-INDENT: 2em">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湖南省有关部门已将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犯罪的湘西自治州公路局局长兼凤大公司董事长胡东升、总工程师兼凤大公司总经理游兴富和湘西自治州交通局副局长王伟波等24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湖南省交通厅、湘西自治州政府相关负责人,省、州公路局和省路桥集团公司,以及设计、监理、质监等单位的32名责任人给予相应的政纪、党纪处分。</P>
<P style="TEXT-INDENT: 2em">  其中:湖南省交通厅厅长欧阳斌行政记过,原厅长李安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副厅长、党组成员詹新华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厅党组成员、省公路局局长、党委书记李德旗撤销行政职务和党内职务。湘西自治州副州长、州安委会主任秦湘赛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湖南省路桥集团董事长、党委副书记陈志兵撤销行政职务和党内职务,总经理刘晓东撤销行政职务、党内严重警告,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方联名党内严重警告。另外,湘西自治州原州长、州委原副书记杜崇烟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因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已被湖南省纪委立案,将连同此案一并处理。对事故责任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了经济等其他方面的严厉处罚。对事故背后的<A href="http://search.people.com.cn/was40/people/GB/smindex.jsp?type=1&amp;channel=社会&amp;searchword=腐败"><FONT color=#1074be>腐败</FONT></A>问题,湖南省正按照国务院要求深入开展调查,一经查实,依法严肃处理。</P>
<P style="TEXT-INDENT: 2em">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湖南省委、省政府组织在全省全面开展了质量安全教育,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制度,严格规范工程质量管理和施工行为,并针对煤矿和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和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P>
<P style="TEXT-INDENT: 2em">另∶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杜崇烟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被终止。<BR><BR>  由湖南省选出的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原州长杜崇烟,因严重违纪,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其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BR></P>

乖乖猪崽 发表于 2007-12-30 13:24:53

现在的工程呀,叫人怎么放心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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